版权所有: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晋ICP备14002996号      网站管理:中企动力太原

投资者园地

适当性有关问题解答(2017年3月16日更新)

分类:
适当性有关问题解答
作者:
来源:
2018/11/09 11:14

 

适当性有关问题解答(2017年3月16日更新)

发布时间: 2017-03-16    来源: 郑州商品交易所    作者:     【打印本页

Q1: 特殊单位客户、做市商、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的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特殊类型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只填期权申请表就可以吗?
A1: 特殊单位客户、做市商、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的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特殊类型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可不对其进行可用资金、知识测试、仿真交易成交记录及行权记录的评估,但仍需进行以下流程:
1. 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进行评估,期货公司会员留存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的截图证明。
2. 除自然人客户外,一般单位客户、特殊单位客户和做市商等,应具有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期货公司会员留存复印件;
3. 临柜填写《特殊单位客户、做市商等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并全程录像,期货公司会员留存申请表和录像资料;
4. 由期货公司会员工作人员进行风险揭示、告知,并全程录像,期货公司会员留存录像资料。
Q2: 客户在A期货公司白糖(豆粕)期权仿真系统开户,且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达到了《办法》中的要求,现想在B公司开通白糖(豆粕)期权交易权限,此时需要在B公司再开通白糖(豆粕)期权仿真交易账户吗?B公司只需要查询一下即可吗?
A2: 此时客户需在B公司再开通白糖(豆粕)期权仿真交易账户后,B期货公司会员凭客户的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在交易所仿真会员服务系统查询其仿真交易、行权记录,包括在其他会员处的仿真交易、行权记录,查询后应将查询结果截图、盖合法有效的印章并留存(未在B会员开通仿真账户的,会员B查询不到该客户的仿真交易经历)。
Q3: 签署期权经纪合同不用录像吧?
A3: 不用。
Q4: 知识测试若未通过,当日还可以再进行测试吗?
A4: 知识测试若未通过,建议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再培训,培训后再进行知识测试,但培训不是强制的,客户也可在未通过后当日继续进行测试。
Q5: 一般法人客户的法人授权书可以自定吗?法人可以不临柜吗?
A5:一般法人客户的法人授权书由客户公司出具即可,被授权人需临柜。
Q6: 对于行权记录中的客户承诺,如果客户签了承诺但最终没有履行,期货公司需要怎么操作?
A6:  建议:会员在客户承诺书中加上“由此导致损失或责任全部由客户自己承担。”
Q7:客户只具有到期日行权没有非到期日行权可以吗?
A7: 客户需要具有主动行权经历,如果只有到期日主动行权或主动放弃,没有提前行权,可以开通期权权限且不需做承诺;如果只有提前行权,没有到期日主动行权或主动放弃,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向客户重点介绍期权合约到期行权、放弃等各项规则,揭示相应风险,并要求客户在期权仿真行权记录证明材料上注明“本人承诺,在开户后最近一个仿真合约到期日完成到期日主动行权或放弃的操作。”字样并签名(由上一问题反映情况,建议加上“由此导致损失或责任全部由客户自己承担。”)。到期日自动行权和到期日自动放弃都不算做主动行权经历。这些不同的行权分类在会服中均有显示。
Q8: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知识测试需要全程录像吗?如果客户未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对其的培训过程需要全程录像吗?
A8: 客户参加知识测试需要全程录像,培训过程不需录像。
Q9: 知识测试是两个交易所通用吗?
A9: 两个交易所通用。
Q10: 成绩单做承诺签字时,需要录像吗?
A10: 需要。
Q11: 客户的测试成绩需要录入到仿真会服吗?
A11: 不需要。
Q12: 权限申请表是开户代理人签署吗?
A12: 权限申请表可由单位客户委托开户代理人签署,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Q13: 在期货公司考试后,若成绩合格,成绩单当场打印,可多打印几份吗?留存复印件还是原件?
A13: 建议在A期货公司考试后,若成绩合格,A公司当场为客户打印出2份成绩单,分别由客户承诺签字后A公司加盖本公司合法有效印章,1份由A公司留存,1份由客户留存,以备在其他期货公司处使用。如果在B期货公司使用该成绩单时,客户可将原件复印,并由B期货公司核对后加盖本公司合法有效的印章留存,B公司不需录像。也可选择当场多打印几份,但必须都由客户承诺签字并加盖A公司合法有效的印章才有效。
Q14: 二次申请开通权限的一般单位客户、特殊法人、做市商等需要提供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吗?
A14: 除自然人客户,其余客户均需要提供。
Q15: 客户到IB营业部开户属于临柜开户吗?IB营业部可以组织知识测试吗?
A15: 期货公司会员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开通期权交易权限手续的,应当与证券公司建立业务对接机制,落实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要求,并对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进行复核。在满足此条件后,IB营业部可以组织知识测试,客户到IB营业部开户属于临柜开户。
Q16:客户若丢失成绩单原件的,后期到其他公司申请权限,是不是只能再重新测试了?
A16: 重新测试或到原测试公司申请重新打印,签字承诺并由期货公司加盖合法有效的印章。
Q17: 万一测试的时候,录像不合格,客户是否需要重新考试?
A17: 是的。
Q18: 资金证明可以用资金风险表吗?可以用一张资金对账单代替5张结算单吗?
A18: 由于不同系统的情况不同,不管是资金对账单还是资金风险表,只要内容满足适当性办法中对资金证明的要求,表是直接从系统导出,可追溯,非人为输入的,在加盖期货公司合法有效的印章后均可作为客户的可用资金证明材料。
Q19: 做市商的专用交易编码如何申请?
A19:按照监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3月13日起,拥有郑商所做市商资格的公司,可通过所在会员申请做市商专用交易编码。拥有大商所做市商资格的公司,在与大商所签订做市协议后就可以通过所在会员申请做市商专用交易编码。
Q20: 每个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不同,那同一客户相同持仓在不同期货公司的可用资金余额是不同的,会不会出现在一个公司满足10万元的要求,在另外一个期货公司不满足可用余额10万元的情况?
A20:是。
Q21: 测试录像过程,测试监督人员需要全程出现在视频里吗?
A21: 不需要。对录像的要求是:录像至少完整记录测试监督人员验证客户身份、客户正面留影、客户测试等全过程,影像声音和画面应清晰、稳定、流畅、无中断。期货公司会员应确保知识测试是由自然人客户本人及一般单位客户的指定下单人全程独立自主完成。
Q22: 通过测试以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A22: 测试成绩长期有效。
Q23: 测试成绩不可以随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查询吗?
A23: 测试成绩能在期货业协会商品期货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在线测试平台凭准考证号和姓名查询,但准考证号需要是当时考试时注册的准考证号(同一人每次考试生成的准考证号不同)。
Q24: 营业部没有章,可以先给客户不盖章的原件,客户需要盖章时再给客户盖章吗?
A24:需客户同意。
Q25: 录像中风险揭示是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就可以了,还是要口述告知呢?
A25:会员需尽到风险揭示和告知的义务,建议有书面形式的揭示和确认,同时尽量做到口述的揭示和告知。
Q26: 一般法人开通仿真时的下单指令人是不是必须要和正式下单指令人是同一人?
A26:对仿真交易的下单人没有硬性要求。
Q27: 法人户变更开户代理人,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必须现场变更录像吗?
A27:不需要,但新的指令下单人需参与测试并录像。
Q28: 开通期权时,一般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和指定下单人都需到场吗?权限申请表上面的被授权人就是原来开户时的开户代理人吗?
A28:权限申请表上面的被授权人和单独的授权委托书都指办理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被授权人,可以与原来开通期货账户时的开户代理人不一致。被授权人需临柜办理,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定下单人需参与测试。
Q29: 原在开期货户时,填写了授权委托书,约定了开户代理人办理开户相关的业务,再来开通期权时,还要另外授权吗?
A29: 需要。但如果在开通期货户时所填写的授权委托书中已包含了对开通期权的委托,则不需要再单独授权该开户代理人的期权开户业务。
Q30: 风险承受能力需要评估吗?
A30:期货公司自行掌握,但须尽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Q31: 录像不能分段吗?需要录像的内容包括哪些?
A31: 需要录像的内容包括:知识测试全程;客户填写权限申请表全程;风险揭示、告知全程。此三项可以分别录像,但单个项目的录像不能中断。
Q32: “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可以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吗?


A32: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可选择结合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
Q33:单位客户指定下单人可能有多个,不是所有的指定下单人都需要参与期权交易,是否所有指定下单人都需要参与知识测试?
A33:如果单位客户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安排说明上能够明确区分期货下单人和期权下单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只有期权下单人参与测试,如果不能明确区分,需要所有下单人都参与知识测试。
Q34:客户在一家期货公司处已开通白糖(豆粕)期权交易权限,在其他期货公司处再次申请开通交易权限时,期货公司应按什么程序履行适当性要求?
A34:1.具备白糖(豆粕)期权真实成交记录的,应当向期货公司提供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限最近三年内,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合法有效印章的白糖(豆粕)期权交易结算单为准。确认其具有白糖(豆粕)期权真实成交记录的,期货公司会员可不要求其提供资金、知识测试、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仿真交易行权记录的证明材料,但仍需要对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进行评估。对于一般单位客户、特殊单位客户和做市商等非自然人客户,还需其提供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之后客户需填写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由期货公司将交易风险进行揭示告知,完成适当性评估后为其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2.尚无白糖(豆粕)期权真实成交记录的,期货公司会员仍需按首次申请要求审核所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适当性评估,客户的知识测试成绩和仿真交易成交经历和仿真行权经历可共用。